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7〕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拟于6月上旬召开。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系、课题组须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中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次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复制比检测是预防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途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为辅助工具,不得以复制比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
复制比检测在学位论文评阅(盲评)前进行,复制比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复制比检测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发〔2020〕43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几点说明》(见附件)要求执行。
(一)复制比检测提交时间
1.第一批:3月20日前;
2.第二批:4月1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方式
请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提交系统”:https://docs.qq.com/form/page/DT1dRU0F1WERTemdn
1.电子版《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审核表》(见附件),导师签字,拍照或扫描后提交;
2.电子版论文。提交要求:
(1)文件命名方式,以“学号+姓名”命名,如20183020105001张三;
(2)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写作形式规范-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http://yjs.hzau.edu.cn/info/1209/4089.htm”;
(3)学位论文结构,包括正文部分(含中英文摘要和绪论,不包含扉页、目录、研究方法、致谢、缩略语表、附录参考文献、页眉页脚等);
(4)参考文献格式,必须与正文部分分章排版,写明“参考文献”,不要用“外文文献”或“中文文献”等其他文字混淆,以便检测系统识别引用文献;
(三)关于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说明
1.每篇论文仅有一次检测机会。
2.总文字复制比和分段复制比均小于或等于5%,检测结果认定为通过。
3.复制比检测结果将上传到“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
4.复制比检测实行答辩后抽检,在学位论文答辩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前的一周内进行。由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当季申请学位人数,按照博士学位论文10%、硕士学位论文5%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学位论文盲评
我院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均应参加盲评,且复制比检测通过后才能送审盲评论文。盲评结果为不通过者,不得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一)盲评材料提交时间
第一批:3月22日前;
第二批:4月1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方式
1.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导师在系统审核。需上传材料要求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论文格式应符合《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校发〔2017〕73号),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除致谢及成果发表等个人信息。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LW”(“_”为英文输入法的下划线,下同),例如:10504_2018302010078_LW;
(2)论文摘要(txt格式电子版)。摘要要求中英文,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ZY”,例如:10504_2012302010078_ZY;
(3)《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pdf格式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ZPB”,例如:10504_2018302010078_ZPB;
2.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例如:2020302110501张三),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去致谢部分以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等个人信息,提交后导师直接在系统审核即可。
(三)关于学位论文盲评的说明
1.答辩前盲评评审周期一般为40至60天。
2.学校盲评评阅结果分为A、B、C、D四档。其中,A代表论文已经达到所申请的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 B代表基本达到要求,同意对论文作适当修改后进行答辩;C代表勉强达到要求,需对论文作较大修改,待重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D代表没有达到要求,不能进行答辩。
三份评阅结果的判定:组合为AAA(A)、AAB(A-)、AAC、AAD、ABB(B+)或BBB(B)的视为通过;组合为ABC或BBC,需增加一份盲评,如果增评结果为A或B,则视为通过;其余组合均视为不通过。
如果第一次盲评结果未通过,则必须修改或重新撰写学位论文,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盲评。若第二次仍未通过,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如需增评,请尽快修改好论文,并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学位信息增评模块提交论文,需导师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条件
1.缴清培养费;
2.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文献综述、专业实践等环节已进行,相关材料未提交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补交);
3.通过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评(全体毕业生含留学生);
4.科研成果达到毕业要求。
(二)提交材料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导师手写签名)
2.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
3.华中农业大学学位登记表(一式2份、骑缝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4.华中农业大学毕业登记表(一式2份、骑缝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5.学位信息表(用于采集学位信息上报湖北省和教育部)
6.投票表决单(评委数)
7.论文答辩评分表(评委数+1)
8.论文答辩原始记录表(答辩秘书手写签名)
9.学位论文修改坚定意见存查表(1份)
10.定稿后的纸质版学位论文(1份)
11.按照学校图书馆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至图书馆
12.理学院毕业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反馈表(1份)
13.成绩单(中英文双语版,一式2份)
(三)答辩委员会及答辩程序
参考“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7〕135号)和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见附件)。请着重注意:
1.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实行学术回避制度。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如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关系、导师与学生、同一导师指导的三届以内学生、被评议人提交的成果中的合作者等应严格回避,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也应酌情回避。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特别注意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中的合作者要注意回避,不得作为答辩委员。
2.答辩委员会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至少7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4人是博士生导师,2人是华中农业大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组成;申请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中均必须有至少一位来自生产或管理一线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博士由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的专家担任;硕士由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由本校在职教师担任,可安排博士后研究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原则上不安排科研助理担任答辩秘书。确因工作需要,需安排科研助理担任答辩秘书时,应指定一名相关学科教师指导开展答辩秘书工作。
3.严格实行答辩公告制度。拟答辩研究生需在答辩前至少3天,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在线提交答辩信息,学院审核后,将分别在研究生院(博士)和学院官网进行公告。
4.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姓名、职称及答辩研究生的情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3)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来宾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答辩采用应急性答辩,即每一个提问者的问题提完后,答辩人应立即回答;回答完毕再由下一位提问。硕士、博士研究生提问和答辩时间分别至少30分钟、60 分钟。
(5)指导教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学位申请人的思想品质、课程考试成绩、完成研究生培养环节等情况(介绍完毕后回避)。
(6)答辩委员会讨论学位论文决议。对研究生的论文水平及论文答辩进行认真评议;讨论通过综合学术评语,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语必须明确指出研究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创新和不足。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决议。
(四)答辩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学院拟于6月5日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于6月1日前完成答辩并在答辩后3天内由答辩秘书统一提交答辩材料(答辩档案袋)。
五、其他事项
(一)学位论文延迟上网申请:确因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或技术转让等保护知识产权或保守商业秘密行为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可申请论文延迟上网。延迟上网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详情及材料下载请见以下通知: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上网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yjs.hzau.edu.cn/info/1209/7291.htm。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等相关材料下载地址:http://lxy.hzau.edu.cn/info/1033/22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