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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师生:

    科研实验记录是科学研究过程的真实描述和记载,是科学研究极其关键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科研实验记录必须遵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旨在记录从实验方案的制定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得到的原始数据、形成的分析结果等,是科学研究成果原创性和知识产权归属的客观依据。

    恪守科研道德是从事科技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履行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科技创新使命的基本要求。在科学实验中,详细、规范的科研实验记录不仅是对科研者工作的一种负责表现,更是确保实验可重复性、验证研究结果的基石。科研实验记录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客观反映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科学研究质量。

    为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规范、杜绝学术道德失范、营造良好科研生态,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术规范》和《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实际工作情况,特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化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1.记录本的完整性与整洁性

    主要检查有无记录本编号,有无研究方向、课题来源;记录过程是否连贯,有无缺页;是否留有目录编排页及重要索引编排页,是否有随意涂改的迹象;原始记录与现行记录是否清晰,修改依据等。

    2.记录内容的专一性与完整性

    检查是否记录有与实验无关的事项,如读书笔记、日常计划等;检查内容包括实验日期、实验目的、基本思想,实验设计、步骤和过程等,实验方法、实验参数、相关文献等,实验结果(数据、图片记录和说明)及其分析等。

    3.科研记录本与电子、实物记录的对应性

    对于只能作电子记录的科研数据(如图片、大量数据、重要分析结果等),检查是否在记录本上有相应的记录说明;检查田间实验、调查等数据记录与科研记录本的对应情况。

    4.导师或课题组检查科研记录情况

    本次科研记录检查将全面了解导师或课题组对研究生科研记录的了解与检查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5月30日

    四、检查形式

    1.导师自查:由导师检查所指导研究生的科研实验记录本。

    2.学院检查: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集中检查。

    五、其他说明

    1.学院根据科学研究实验记录检查情况,对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推荐在学术年会中参加实验记录墙报展示;对实验记录不规范的,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

    2.涉密内容不参加本次评选。由研究生本人签署《科研实验记录涉密保密承诺书》,经导师签字,交学院备案。

    3.对于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违背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的,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位研究生导师和同学要高度重视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由研究生本人在2024年5月24日(工作时间)将本人科研实验记录本交至新化学楼A119办公室。外出科研学生须将科研实验记录拍照后整理成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liuchang@mail.hzau.edu.cn。


                                            化学学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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